旌德县环境保护局是旌德县人民政府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县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辖区的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下,旌德县始终把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环境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近年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认真落实行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强化环保法治、宣教、投入、科技四个环节, 生态示范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